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恒逸110kV己内酰胺输变电工程重新报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浙江恒逸110kV己内酰胺输变电工程重新报批项目
建设单位: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、竣工验收意见
公示时间:2019年07月31日-2019年08月28日
公示期间: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万正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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